跨年日变成了道歉日,这事简单聊聊。从3个角度:
1、一起道歉是策划的吗?
2、为什么当年不道歉呢?
3、谁的道歉信写得更差?
大叔看到,有网友纷纷吐槽:
这事必须得大叔来回答,答案是:
显然不是。
先说小四。
发布时间0点0分,这是掐准了时间,可不是临时突然醒悟。
8点33分,@庄羽 回应道歉,表示接受道歉,还把赔偿变成了反剽窃基金。
9点25分,@郭敬明 转发微博互动。
一来一回,郭的“罪名”不仅被洗刷干净,他甚至还成为了“反剽窃基金”的发起人之一,这简直就是“由黑洗白”。
如果说,小四没有提前和对方做好沟通,大叔个人是不太相信的,因为道歉的最最核心关注的点,就是对方是否接受你的道歉。
以罗志祥来说,前女友没接受,你的人设就是渣男。
反观于正,整整慢了近11个小时,当然,如果减去睡觉的时间呢,早上8点起床,也还算反应快速,3小时之内。
为啥不是同一个公关公司策划的呢?说不定,人家是故意错开时间的。大叔的判断,其实并不来自于时间差多少,而是内容。
单从两封道歉信的写作水平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回应来看,这一定不是同一家公关公司策划的,不然,于正的这部分的策划费,就别支付了。
微博的策划倒是挺狠的, 一口气上了6个热搜话题,果然是新浪娱乐的班底。
二位都在道歉信里说了“当年没道歉的”理由,小四是想说明,他已经通过法院判决书刊登在报纸上的形式道过歉了,于正则拿“缺乏足够勇气”等非常虚的理由充数。
但真实的理由,一位网友的点评道破:
所以,这个问题还有另一个问法:
当然是利益。
先是舆论的。小四和于正在两档综艺节目里的毒辣点评,极大地提升了二位的话题量同时,也引来了“旧仇”。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和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这份名单中,包括琼瑶和庄羽这两位道歉信的当事人。
紧接着,官媒跟进。
12月23日,新华社就该联合抵制事件,采访了公开信的四位核心发起者、参与者,并就此进行了深度报道。
次日,新华社又发表《文化新观察|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文章,追问: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
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博“侠客岛”发表题为《影视抄袭剽窃者,怎能成为榜样》的文章,文中明确对于正和郭敬明提出批评:“过去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拒不认错,甚至有恃无恐、继续大行其道”。
在舆论进一步发酵的同时,郭敬明先坐不住了,不仅是忌惮于国家现在对于“污点艺人”的零容忍的大背景,更是担心由此“抵制”可能招致的“封杀”,因为他有一部电影《晴雅集》正在热映,大叔认为,这也是促使他在跨年日策划道歉的直接理由。
从目前电影的票房和口碑来看,确实都不容乐观。
截至12月31日,由于《送你一朵小红花》和《温暖的抱抱》两部新片上映,《晴雅集》排片占比被挤压到10.5%排名第四,而票房仅3.5亿,刚刚收回了投资,郭敬明的最世文化是电影主投方之一,有很大的票房压力。
于正则因为不在新剧的宣传期,本来是希望选择“低调”的,看到小四先道歉了,二人又是百余位编剧和官媒点名抵制和批评的“抄袭人”,不出来道歉,就失位了。
最后回到危机公关层面,估计你最想看这部分。
其实大叔在前面2点已经说了一些。
先说结论:谁的道歉信写得更差?显然是于正,共3处:
1、只道歉,没行动。
这是最大的问题。态度诚恳,那是修饰词语的堆砌,被道歉者和公众要看的是行动,你为道歉付出了什么具体行动?
于正竟然把理由遭受的侵权惩罚用来充数,就是这段:
“这六年里我并非大家眼中的一帆风顺,生活、事业都要从零开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除了给您的赔款之外,我还面临平台、投资方等一系列的赔偿,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也是血一般的教训。”
传递的意思是,我因为你遭了老大的罪,已经受到了惩罚,你原谅我吧。
反观小四,把版税捐出去,估计根本没有于正亏得大,但人家在道歉信里展示了这个行动。
估计是道歉信发出去之后,感受到了网友的毒辣点评,于正才又补了一条:“退出《我就是演员3》”。
这又说明于正和小四两家所用的公关公司的水平之高低,人家一次性说完,有态度有行动,你得再被骂一次才“补位”。
2、只道歉,没回应。
这就是功力的高低问题。
小四不仅道歉了,对方还原谅了他,二人还联手搞了一个基金,小四成功“洗白”,继续高高兴兴地推广电影去咯。
于正呢,琼瑶阿姨估计在过圣诞节和元旦节的中间,根本没搭理他。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于正先通过第三方关系,找到琼瑶,直接给她道歉,然后告知她会在网上公开道歉,听取她的意见,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以判断这个道歉信公开后的走向。
一般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没提前联系到对方,但至少可以在道歉信挂网的同时,安排熟悉的记者赶紧去采访琼瑶,请她回应此事,再把回应部分中有利于自己的内容对外发布。
于正的公关团队可能都没做吧,至少现在没看到结果。
3、不道歉理由太扯。
“我忽略了您和社会公众都需要通过一个公开的道歉来看到我悔过的诚意。我知道错了,用了六年正视了这个错误。”
无力吐槽了,真还不如小四那个“法院已经刊登过判决书”。
欢迎你在留言区吐槽跨年。
延伸阅读:2020年度十大危机公关事件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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